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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1〕1号)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1-01-06 09:53 浏览数:123618



                                         湘教毕办〔2011〕1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把毕业生就业进展月报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所填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高校月报工作情况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了便于及时汇总上报和准确记录各高校报送情况,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继续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办公信息系统登陆(http://www.hunbys.com/)报送,各高校务必于每月的2824:00前报送上当月月报数据(如遇节假日顺延),24:00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生处

联系人:周军、彭伟

联系电话:0731-84715492(兼传真)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昌维

联系电话:0731-82816679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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