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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制度促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5-03-20 16:21 浏览数:2068


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自2007年启动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于2014年9月通过了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首批省级试点项目的验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我省决定从2015年起在总结和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

为此,我厅于2015年2月出台了《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见链接1),明确提出要按照“适度扩大规模”、“尊重学校意愿”和“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科学稳妥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要逐步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素养+职业技(潜)能”的考核测试方式;要进一步完善以单独招生为主,五年制大专、对口升学为辅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模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为主渠道。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自愿申请、我厅审核确定的程序,经认真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68所学校2015年进一步开展单独招生(见链接2)。至此,单招学校已覆盖我省所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总规模扩大到50950。3月12日,我厅专门召开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会,对今年单独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单独招生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完善“文化素养+职业技(潜)能”人才考核选拔机制,努力提高高职院校人才选拔和培养水平,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

链接1
链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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